摘 要:隨著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圍內不斷蔓延,航運業的發展遭遇各種挑戰與風險,船員的健康權益和勞動權益也受到了損害。一方面受疫情影響各國防控措施不斷升級,客觀上影響了船舶靠岸、船員換班,另一方面則是船員勞動權益法律體系與救助制度自身存在漏洞?;趪H海洋法框架下船員權益的保障條款和相關國家責任,國際海事組織、國際勞工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等相關國際組織就疫情影響下的船員工作履約及救助問題作出了指導性建議。后疫情時代的航運界應建立完善的船員權益法律體系的構建,保障船員合法權益,保證船員身心健康,為船員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氛圍,提高船員社會地位,推動航運業的良性發展與運轉。
關鍵詞:新冠肺炎疫情;航運治理;船員救助
作者:吳蔚,法學博士,武漢大學中國邊界與海洋研究院講師,國家領土主權與海洋權益協同創新中心副研究員。
黃如青,武漢大學中國邊界與海洋研究院2018級博士研究生。
期刊:中華海洋法學評論
年(期)頁碼:2020(4)119-148
原文PDF 吳蔚 黃如青:后疫情時代航運業船員權益的法律保障(定稿發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