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的提出為海洋法治建設指明了方向,而海洋法治建設則為海洋命運共同體的實現提供了重要保障。進入新時代以來,中國通過海洋立法、修訂已有涉海法律、積極參與國際海洋法律與規則的制定、堅決捍衛國際海洋法治等舉措,推動了全球海洋治理和海洋命運共同體建設。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中國應在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指導下,進一步完善海洋法治體系,切實提高海洋治理能力,從而為全球海洋秩序變革做出自身貢獻。
關鍵詞:海洋命運共同體;海洋法治;習近平外交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
作者:吳蔚,武漢大學中國邊界與海洋研究院講師,國家領土主權與海洋權益協同創新中心副研究員。
期刊:國際問題研究
年(期)頁碼:2021(2)102-113